第07版:快读

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参考性案例印发

  1月16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参考性案例已经印发。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动全省检察机关诉源治理、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高质量编发参考性案例,是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需求的重要举措。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人员要坚持以“四看”标准为导向,努力将所办案件办成样本,可以被参考借鉴。要重视提炼所办案件的指导意义、办案理念、适用法律规则和运用政策关键,争取成为典型案例、参考性案例、指导性案例。
  要牢记“案例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指导方式”,进一步抓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学习贯彻。要通过案例强制检索制度推动形成案例思维,将案例中的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检察智慧运用到个案办理中,实现事理、情理、法理深度融合。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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