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快读

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贾慕权决定逮捕

  2月8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贾慕权涉嫌受贿一案,由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山西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省民政厅原党组成员贾慕权(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贾慕权作出逮捕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贾慕权,男,汉族,1964年9月生,山西清徐人,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太原市尖草坪区委常委、副区长,古交市委副书记、市长,古交市委书记。2018年12月,任山西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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