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经济上下游

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抵制“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消费

  •   山西晚报讯(记者 许晶晶 实习生 魏星乐)市面上常会出现打着酒企大集团旗号,包装类似名品的“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这类“稀缺酒”很容易成为造假分子的首选仿冒对象,消费者在购买时容易上当受骗。4月18日,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抵制“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创清朗的市场环境。
      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国家工商总局等10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行动。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再次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展开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特供”“专供”,拿“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的噱头打广告,都是违法的。酒水生产、经营者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拿“专供”、“特供”打广告去欺骗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酒水时要选择正规企业生产的主系列产品,尤其要注意查看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正规酒厂的主流产品通常线上线下都能找到,价格往往会有差异,但未必线上比线下便宜。地方酒企的某些产品可能并未在线上销售,但是消费者也要认准是不是酒厂的正系产品,这类产品价格透明度相对较高,消费者不易缴纳无谓的“智商税”。如果发现生产、经销“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类似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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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供”酒如何出炉?
      ——起底“特供”酒黑色产业链
      对外宣称“特殊渠道直供酒”,移动硬盘存放大量客户评级列表,“特供”高档假酒实为低价散装白酒,每瓶平均非法获利上千元……
      近期,浙江台州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售“特供”“专供”假酒案,捣毁窝点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扣标有党政军机关等字样的假酒20余种1300余箱。
      “特殊渠道”是否真的存在?“特供”酒里“套路”有多深?“特供”酒缘何存在市场?新华社记者进行了调查。
      生产“特供”酒的竟是网约车司机
      2022年8月,浙江玉环公安接群众李先生报案称,他2018年起多批次从黄某某处购买价值总计140余万元的茅台酒,经鉴定为假酒。接警后,台州、玉环两级公安机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开展研判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外工作期间结识销售假酒的孙某,回到台州后经常在圈内宣称自己有“门路”,以此塑造“人设”。“他说自己在外省有‘特殊渠道’,能够买到‘特殊’的酒,并且比市面上便宜。”喜欢收藏高档白酒的李先生信以为真,开始陆续下单。
      就这样,黄某某先后将假酒卖给40余人,获利巨大。通过信息核查,警方逐步查清了其在外省的上线销售方孙某,以及生产方张某某、唐某某、白某。孙某表面上是一家白酒研究公司的法人,背地里却从事着转销假酒的勾当。张、唐二人白天是网约车司机,晚上在一处民房生产假酒,并通过白某在物流公司工作的便利将其销往全国。
      2023年5月8日,台州公安在全国多地同步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在生产窝点处现场查获30余箱“特供”假酒。
      主犯到案后,警方循线深挖,拓展出另一个以宋某为首的上游假酒生产团伙,以及包材供应商竹某某。同年8月,经过第二次统一收网,涉案人员悉数落网,一条集产、供、销一体的假酒产业链被彻底摧毁。
      经查,2017年以来,黄某某在明知所购白酒系非法生产的假酒情况下,与孙某勾连获取货源,专门订购“特供”“内供”假酒及假冒知名品牌的白酒,利用其朋友圈、业务关系大量向当地企业经营者推销。
      “特供茅台”酒成本价不到50元
      该案中发现的制售“特供”酒犯罪行为引起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台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吴元飞表示,犯罪分子假借“特供”“专供”的名义,欺骗误导消费者,滋长社会不良风气。
      记者在台州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一处库房中看到,查扣的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品牌酒一箱箱整齐堆放,其中不乏印有党政军单位字样的“特供”假酒。“‘特供’酒主要根据客户定制要求生产。”嫌疑人张某某供述,这类客户出于售卖、请客或送礼需求,会定制一些加有相关单位名称的“特供”酒。
      主办民警吕漳介绍,一瓶“特供茅台”酒成本价不到50元,通过分层经销以假乱真,末端售价只比真酒市场价略低。“犯罪分子瞅准了客户心理,假酒价格也随市场波动,但永远保持比真酒低一点。”他说,这样才能凸显渠道的“特殊”。
      根据公安机关以往破获案件分析,购买“特供”假酒群体中,私营企业主占有一定比例。“拿得出‘特供’酒说明什么?无非为了证明有特殊门路。”一名基层干部坦言,其实就是虚荣心作祟,试图故弄玄虚。
      玉环市公安局治安行动大队大队长高川说,该类犯罪作案手法往往比较隐蔽,都是通过内部小圈子或者熟人介绍的方式进行销售,犯罪分子地域特点明显、反侦查能力较强。本案中,竹某某是一名“几进宫”的惯犯。
      本案中发现的“特供”酒皆为假冒高端白酒,灌装低价酱香型散装白酒以次充好。这一非法制售“特供”“专供”假酒产业链中,犯罪分子各司其职,具备成体系的营销手段。在假酒销售团伙的移动硬盘中还发现针对客户群体的评级列表,以便“精准营销”。
      链接上游生产和下游销售的孙某是本案的重要环节。“他成立专门公司售卖假酒,制作线上销售平台,长期从事该领域的活动。”办案民警介绍,本案的“特供”酒生产、销售具备专业化、职业化的特点。
      目前市场上流通的“特供”酒均为假酒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名义,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牟取暴利。针对此类犯罪突出问题,公安部近期已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风”专项行动,遏制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党和政府、人民军队良好形象,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于2013年印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门于2022年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警方提醒,目前市场上流通的“特供”酒均为假酒,请消费者不要上当。如发现有人销售“特供”酒,可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
      “没有需求也就没有市场。如果所有人都知道没有‘特供’酒,你拿‘特供’酒来请客,人家不仅不会觉得你有关系、有门路,反倒认为你是骗子。”浙江一名基层干部说,治理“特供”酒既靠打击也重宣传,切实有效提升公众的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
      据悉,针对此类犯罪与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互联网售假、危害食品安全及非法印刷等行政违法行为交织关联特点,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深挖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等销售假酒的犯罪线索;根据重点地区制假售假犯罪形势,组织开展跨省集群战役,彻底斩断“产供销”犯罪链条。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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