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洲芬)5月2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健全我省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实施方案》由省民政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自2024年6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要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确保救助资金的精准投放。首先,要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这一范围的确定,旨在确保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能够纳入救助体系。
其次,要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针对不同类别的低收入人口,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申请受理、收入和财产状况、审核确认、管理和监督等,按照各地现有的规定执行及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相关规定执行外,要研究制定我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同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要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积极组织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通过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数据比对等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能够及时纳入救助体系。同时,还将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管理,按照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同时按照现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给予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
为了更加精准地掌握低收入人口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变化,《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要求。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方面,要整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实现低收入人口信息的共享和互通,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同时,还将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对低收入人口的生活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方面,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积极采集低收入人口的相关数据信息;在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方面,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同时,还将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更新机制,确保低收入人口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在及时分类处置预警信息方面,各相关部门对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过程中,发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属民政救助领域的要尽快落实,属专项社会救助领域的要及时商请相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同时对发现可能符合专项社会救助或其他救助帮扶条件的、困难情形复杂的、可能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还明确了给与基本生活救助的人口范围,针对低收入人口在医疗(含疾病应急救助)、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各相关部门将根据方案制订的救助政策和措施实施。例如,在医疗救助方面,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在教育救助方面,严格执行我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在就业救助方面,将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
除此之外,《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强急难社会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和做好其他救助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