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探索不砍树能致富的新路、晋城市因地制宜探索林业改革路径……发布会上,一项项具体措施和改革路径,对《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度解读,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
力争2年,完成全省林权存量登记数据整合
林权登记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省以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加快推进林权存量登记资料数据移交整合为抓手,以规范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为核心,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山西路径”。下一步,我省将夯实一个基础,强化两个措施,搞好三个衔接,高质量做好集体林权登记工作。
夯实一个基础。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林草部门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有序完成全省林权存量登记数据整合,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协同建立“图、属、档”一致的数据库,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夯实工作基础。
强化两个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无缝对接,推动林权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互通共享。运用已有高清影像成果,在承包合同签订前开展地籍调查,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以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做好衔接,从源头上避免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等问题。
搞好三个衔接。搞好原林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政策衔接;搞好化解存量问题与规范增量登记衔接;搞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
适度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促进林农增收
集体林分布在广大乡村,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物质基础。《实施方案》明确,鼓励市县采取林地经营权流转奖补等措施,引导农户流转林地经营权。引导组建家庭林场、村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小农户开展家庭联合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股份合作经营、农户托管经营等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依托全省226个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优势,通过股份、合作、托管等模式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林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合作造林、合作经营、资源托管等联合经营。
鼓励各地开展经济林节庆活动、森林旅游节等森林生态产品推介活动,创建区域林业特色品牌。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提升一批现代产业园区,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林业企业,促进林草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科学合理利用公益林资源,探索不砍树能致富的新路。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鼓励各地依法利用公益林的林下资源、林间空地、林缘林地等适度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绿色富民产业。
晋城市因地制宜探索林业改革路径
作为6个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之一,全省3个先行市之一,晋城市立足华北地区森林资源特点,因地制宜探索改革路径,取得一些成效。
针对集体林地“碎片化”、分散化问题,晋城市探索“三权分置”运行机制,为集体林地流转和实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目前全市已发放不动产经营权证书1125本,流转集体林地2.9万亩,涉及林农5000余户,户均年增收1.8万元。
针对林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拓宽林权融资机制。积极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公益林经营权抵押贷款、特色经济林基地抵押贷款等试点。近3年,办理林权抵押贷款89宗、“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106宗,累计发放林业贷款3000余万元。
针对县域地理条件差异大、林业发展不均衡问题,探索县域间森林覆盖率横向补偿机制。在高平市和陵川县开展森林覆盖率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高平市出资650万元向陵川县购买了新造林地4000亩,解决了陵川县想造林缺资金、高平市有资金无造林空间的矛盾,促进了全市森林覆盖率的提升。
针对生态价值转化难、变现难问题,探索产业融合兴林富民模式。晋城市大力推广“林菌、林药、林蜂、林禽”等林下经济和特色经济林发展模式,建成大型种养基地10余个,开发连翘、山茱萸、山楂等系列无公害产品30余种。比如在陵川县建成117.5万亩连翘基地,产量约占全国的1/4,仅此一项全县人均增收1400余元,山区林农仅靠连翘采摘最高增收2.5万余元。
山西晚报记者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