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山西发布

《山西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保护人身安全,14日,山西省司法厅面向社会对《山西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车通道、公共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筑外保温等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同步实施。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其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公众可以登录山西司法行政网或者关注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8月1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信函形式寄送至下列地址和联系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山西省司法厅立法三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xssftlfsc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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