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山西晚报

长治在全省率先召开文物“四普”推进会

  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文举 孙轶琼)7月19日上午,长治市在全省率先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以下简称“四普”)推进会。会议对前一阶段普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实地调查中文物普查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山西省文物局资源处处长王振华受邀参加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长治市文物局局长张琼对实地调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会由长治市文物局副局长郜治平主持。
  会上,长治市文物局副局长郜治平通报了长治市“四普”工作进展情况。他指出,“四普”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后,长治市按照省文物局安排部署,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国家统一下发的普查地图、采集软件,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信息和文物保护管理相关资料,开展了普查前期资料汇总工作,并先后完成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名录和实有名录整理、三普登记数据整理、消失文物摸底复核等基础性工作,为“四普”文物复核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长治市文物局局长张琼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她强调,长治市各县区文物部门要扛牢普查责任,严格按照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履行好工作职责,制定周密的普查计划,确保实地调查全覆盖,按时高质量完成实地调查登记的全部任务。在实地调查过程中,要把安全放在首位。首先确保文物安全,所有普查登记对象,在完成文物认定前,一律不得拆除、迁移;所有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期间,一律不得撤销;凡涉及文物的建设活动,一律严格履行报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她强调,普查过程中要做到人员安全和数据安全,普查中的测绘数据以及所使用的地图中包含大量空间地理信息,属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数据,所有参加调查和数据整理的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推进会上,省文物局资源处处长王振华代表省“四普”办对长治市普查工作取得的阶段性进展给予高度肯定。他指出,长治市“四普”工作开展以来,市级文物部门高度重视、有效组织,省级包市专家下沉一线、科学指导,县级文物部门勇于担当、响应及时,这次在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召开推进会,充分彰显了长治市做好文物普查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他强调,长治市要重点从六个方面持续做好普查实地调查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整体保护、系统保护、全面保护,切实担负起保护文化遗产的政治责任和时代使命。二是明确工作要求,要重点从总体要求、普查对象、工作路径、任务设置等四个方面,深刻认识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新时代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重要意义。三是精心安排部署,要紧盯国家文物局2024年底前完成实地调查任务60%以上的目标任务,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针对性安排、实效性督导。四是强化保障力度,要充分发挥普查领导小组“双组长制”的组织协调优势,重点解决经费测算、队伍组建、设备配备等三个重点问题,为圆满完成实地调查任务提供坚强保障。五是密切协同配合,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积极提供行业普查线索,对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依法认定、登记和公布,不断丰富本地区文物类型。六是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强普查宣传工作,丰富普查宣传形式,不断激发全社会对文物普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推进会后,省“四普”办相关专家对实地调查中的技术操作问题进行了解答,并解读调查认定的相关标准,及时解决普查队伍实地调查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普查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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