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专案组

20多年虚假婚姻登记成死结?

检察官出手“离不了”的婚终于被解绑

  一个虚假的身份,一条看似普通却问题重重的结婚登记,让40多岁的阳泉女子王艳(化名)在不幸婚姻中被困近二十年却无法离婚。9月5日,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近日,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王艳的婚姻登记,并将其丈夫张某立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至此,一场近二十年的虚假婚姻终于被撤销了,困扰当事人的难题彻底解决。
  一场“离不了”的婚
  今年6月的一天,王艳怀着忐忑心情来到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讲述了自己近二十年的虚假婚姻遭遇。
  2006年,男子张某立以伪造的身份信息“张某”,与王艳在阳泉市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此后,使用“张某”虚假身份信息生活至2017年后,才改为真实身份信息张某立。
  “他不光身份信息是假的,而且威胁、殴打我,打得多了,我也不敢反抗。”王艳表示,自己2017年才得知事情真相,想结束这场婚姻。但因张某的虚假身份信息,两人无法离婚,撤销婚姻登记未果,又因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诉讼解决。
  所以她抱着最后的希望找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户口簿中的“重婚”疑点
  检察官发现,张某立户籍地为河南,于2023年12月1日在河南老家上户,户主为张某立的母亲。户口本中,除了有张某立本人户口页,还有一页为户主儿媳姚某。
  难道张某立在河南结过婚?张某立是否涉嫌重婚?
  意识到该案可能涉及刑事案件、张某立可能构成重婚罪,城区人民检察院告知王艳案件情况,并协助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因张某立户籍地为河南,且本人已返回河南老家,阳泉公安机关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查证张某立与姚某于2004年经法院判决离婚。为此,2006年张某立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张某”与王某办理结婚登记,张某立不存在重婚行为。
  排除了张某立重婚的可能性后,承办检察官多次与民政部门负责婚姻登记工作的相关负责人沟通案情,并从山西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调取张某与王某结婚登记情况。
  虚假婚姻终被撤销
  今年8月2日上午,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案件申请人王艳、民政部门召开公开简易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案件证据、法律依据以及听证议题。案件申请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发表了意见,与会人员开展了热烈讨论,最后达成撤销婚姻登记并对张某立进行惩戒的一致意见。
  近日,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婚姻登记,并将张某立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
  8月22日,民政部门完成整改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回复及印证资料。至此,一场近二十年的虚假婚姻终于被撤销了。
  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
  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结合民法典,草案新增了关于30天“离婚冷静期”“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条例,并对“离婚冷静期”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多个条款中,有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
  如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当事人通过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收到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具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明、情况说明、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证据材料,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相关婚姻登记。
  何为重大疾病?我国《民法典》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一般而言,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同时第三十八条规定: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9-05期

  • 第2024-09-04期

  • 第2024-09-03期

  • 第2024-09-02期

  • 第2024-08-30期

  • 第2024-08-29期

  • 第2024-08-28期

  • 第2024-08-27期

  • 第2024-08-26期

  • 第2024-08-23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