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历来是重大节庆的象征,为人们创造了许多欢乐和难忘的记忆。烟火表演不仅在现代受到欢迎,其在古代也同样极为流行。
早在西汉时期,我国就已有了烟火的记录。古籍《淮南子》记载:“含雷吐火之术,出于万毕之家。”“含雷吐火”指的便是制造爆炸声响和释放火花的技艺,不过这个时期的火花药剂用量少且纯度不高,多用于“幻术师”的表演活动,规模较小。
唐代以后,随着火药的广泛应用,烟火秀在民间的影响力逐渐扩大。宋代高承编撰的《事物纪原》记载:“火药杂戏,始于隋炀帝。孟襄阳谓即火树也。”孟襄阳即唐代大诗人孟浩然。可见,在隋唐时期,烟火表演就已经开始流行,并受到了文人雅士的关注和称赞,不仅成为了民间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逐渐成为文化艺术的一部分。
到了宋代,烟火品种丰富起来,比较知名便有“龟儿吐火”“鹤儿衔火”“地老鼠”等,宋代詹无咎的词《鹊桥仙·题烟火簇》中云:“龟儿吐火。鹤儿衔火。药线上、轮儿走火。十胜一斗七星球,一架上、有许多包裹。梨花数朵。杏花数朵。又开放、牡丹数朵。便当场好手路歧人,也须教、点头咽唾。”这个时期烟火表演不仅风靡全社会,更是衍生出了多种玩法,像什么烟火杂技、烟火舞蹈都十分常见,人们把烟火视为一种日常性的消遣性娱乐,兴致来了,连场地和形式也是不拘泥的。南宋西湖老人所著的《西湖老人繁盛录》就记载:“多有后生于霍山之侧放五色烟火。”
从明朝起,烟火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成为了除夕和“元旦”等重要节日的标配,与之相匹配的便是烟火的品类进一步丰富。明代沈榜撰写的《宛署杂记》记载当时的各色烟火品种:“有声者,曰响炮;高起者,曰起火,起火中带炮连声者,曰三级浪;不响不起旋绕于地上者,曰地老鼠……”除了这类初级的烟火产品,还有富贵人家会玩“组合烟火”,先是将大量各式烟火依照一定的顺序搭在架子上,然后用引线点燃,整个燃放过程时间较长且会不时出现花鸟、楼阁等特定景象。《宛署杂记》记载:“筑打有虚实,分两有多寡,因而有花草人物等形者,曰花儿。名几百种、其列以泥函者,曰砂锅儿;以纸函者,曰花筒;以筐函者,曰花盆。总之曰烟火云。勋戚家有集百巧为一架,分四门次第传爇,通宵不尽,一赏而数百金者。”
清朝烟火秀更为盛行,烟火制造技艺也达到了新的高度,烟火成为节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亮点。当时有一种称为“烟火盒子”的装置,它以烟火为基础,融合了多种艺术形式。一旦燃放,便能展现千姿百态的景象。清代姚元之编撰的《竹叶亭杂记》记载这种“烟火盒子”:“圆明园宫门内正月十五放花盒,例也。即烟火盒子,大架高悬。一盒三层:第一层‘天下太平’四字;二层鸽雀无数群飞,取放生之意;三层小儿四人击秧歌鼓,唱秧歌。”可见,清朝时期的烟火表演不仅开始注重视觉效果,还融入了寓意深刻的文化内涵。
□闵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