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为进一步压缩企业管理层级,优化管理架构,提升管理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西交科桥梁附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桥梁附件”)。
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桥梁附件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本公司依法承继。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申报的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相关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月13 日至2025年2月28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9-1山西省交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5层511室
(3)邮政编码:030006
(4)联系人:郭振华 、
(5)联系电话:15834163771
(6)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寄申报的,债权申报所需的原件资料仍需通过其他方式补充申报。
特此公告。
山西省交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