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快读

晋城市出台排污许可联合审查制度

  近日,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印发晋城市排污许可联合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排污单位首次申领或重新申领的排污许可证施行联合审查。
  《通知》明确了适用范围、审查主体和审查方式。联合审查联席会议重点关注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中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联合现场核查重点关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排放口信息等与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另外,《通知》还明确了职责分工,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提升晋城市排污许可核发质量,助力解决排污许可审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为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李吉毅 赵理娜 赵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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