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社会直通车

金融消费“三适当”原则

  消费者选择保险产品,金融机构提供产品时都应该遵循“三适当”原则,就是要求金融机构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用“三适当原则”做理性金融消费者,要做到三个方面:
  1.“选对产品”——产品适当
  金融消费者可以从产品投资方向、产品期限、产品风险等级、产品风险收益特征、产品赎回及退出条件五个方面,客观、全面了解金融产品,认真阅读金融产品相关文件;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免责事由等条款。
  2.“找对人员”——销售适当
  金融消费者应根据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方面为自身甄选更专业的销售人员。
  3.“自我诊断”——客户适当
  金融消费者在通过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前,应进行风险能力测评,确定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自身情况相匹配的金融产品。
  每个消费者所处的人生阶段不同,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成的目标均有所差异,因此了解“三适当”原则,能帮助大家科学理性地选择金融产品,充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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