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房产

除了付房贷,太原公积金还能付房款和保租房房租

  在多数人的印象中,住房公积金就是用来支付房贷的。但是近年来,随着楼市深入调整,公积金政策也迎来了不小的变化,省城太原的公积金不仅可以直接支付购房款,甚至还可以用来支付房租。连日来,不少读者询问:针对公积金的不同用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该如何办理?山西晚报记者采访了太原市公积金中心,针对公积金热门用途的提取方式进行了整理。
  2024年12月1日起,缴存职工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直接划转至购买住房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申请的前提条件是所购买项目已经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信息申报。关于办理流程,审核登记需要申请人携带《商品房认购协议》《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确认书》,自筹资金缴款收据(公积金可用余额小于首付款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夫妻双方均需办理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同时到场,一次性办理)原件到中心各分理处/管理部进行审核登记,并申请出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受理回执”,并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收到受理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承办人携带受理回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办人身份证到原审核登记分理处/管理部申请将提取住房公积金划转至所购住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若未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预网签,申请人应及时持受理回执至原审核登记分理处/管理部办理撤销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登记。
  2024年12月20日起,缴存人租赁已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合作协议》的住房,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直接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屋租金。申请人需符合太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手续。申请时,租房人需提供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支付本年租金的发票(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统一户口的户口簿)。申请人租赁合同期内无其他租房提取记录且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无贷款。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积金中心按照其申请的金额一次性划转至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机构约定账户。此外如需提取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提出申请,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实际租金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应大于合同期内租金,且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0元。

山西晚报记者 柴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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