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之道,舍教其何以先?”教育是家庭的主要功能之一,而童年尤为关键,是人格与品行塑造的奠基时期。当今社会,父母愈发重视孩子的早期教育,以期在起跑线上抢占先机。
事实上,我国自古便极为重视幼儿的启蒙教育,称为“童蒙之学”。诸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皆为传统蒙学经典。《周易》有云“蒙以养正,圣功也。”意即通过启蒙教育培养孩子纯正的品行,乃是圣人之伟业。古人对蒙学评价如此之高,足见其重要性。
孔子曾言“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幼时养成的习惯,成年后会如天性一般根深蒂固,难以更改。明代陈龙正认为人在十五六岁前,“志识未定,记性偏清。一善言入耳,终身不忘;一邪言入耳,亦时时动念。”因此,他主张“惠蒙”,即在幼年时给予正确的引导。清代陆世仪亦指出,十五岁之前,“物欲未染,知识未开,多记性,少悟性”,故应在这一阶段熟读四书五经及天文、地理、史学、算学等应读必读之书。否则,随着年龄增长,物欲渐染,读书将变得愈发困难。
作为家训之祖《颜氏家训》的作者,颜之推自幼受严格家教,垂髫之时便接受启蒙教诲,还跟随兄长学习言行规范,“晓夕温清,规行矩步,安辞定色,锵锵翼翼”。然而,父亲早逝后,家道中落,兄长虽然仁慈但威严不足,导致颜之推在成年后自感“无教”,在为人处事方面屡有失误。为此,他著《家训》二十篇,以为后人之鉴,终成传世经典。
颜之推基于自身经历,格外重视子女的启蒙教育。他认为,当婴儿能识人脸色、知人喜怒时,便应加以训导,“使为则为,使止则止”。若纵容孩子为所欲为,“宜诫翻奖,应诃反笑”,则易使其养成骄横之性,甚至道德败坏。待其成年,再行纠正,不仅难上加难,更易引发逆反,损害亲子关系。因此,颜之推主张“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作为可与《颜氏家训》相媲的经典,《袁氏世范》指出父母常在孩子年幼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对其无理行为不加制止、惩戒。待孩子长大,父母却“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摭其小疵,以为大恶”,对其小错大加挞伐。此乃“曲爱”“妄憎”之举,实不可取。袁采认为,“幼而示之以均一,则长无争财之患;幼而教之以严谨,则长无悖慢之患;幼而有所分别,则长无为恶之患”,此乃教子之道。
司马光在《居家杂仪》中强调启蒙教育应遵循阶段性原则,根据孩子的年龄与认知能力逐渐施教。孩子稍懂事时,便可教授长幼礼节。六岁习数学、辨方向,并开始习字;七岁诵《孝经》《论语》;八岁习廉让之礼,男诵《尚书》;九岁男诵《春秋》等史书,知晓义理;女子则诵《孝经》《女戒》等,略晓大意。十岁后,男子出外从师,学习仁义礼智信,此后方可博览群书,择精要而读。明代姚舜牧在《药言》中强调,“蒙养无他法”,即每日教导孩子孝悌、谨信、仁爱,闲暇时再教以文学,循序渐进,保全其天真纯正。
朱熹在《童蒙须知》中指出,童蒙之学“始于衣服冠履,次及语言步趋,次及洒扫涓洁,次及读书写文字”,而其他诸多杂细之事,亦当知晓。明代许相卿则认为,孩子能言、能行、能食时,便是良知萌芽之际,此时最需防止“放逸”。他主张“言,常教勿诳;行,常教后长;食,常教让美取恶;衣,常教习安布素,禁羡华丽。”随着孩子逐渐成长,更需警惕“诱溺”之害,父母应以身作则,躬亲示范,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品行。此外,他还强调女子蒙养同样不可忽视。明代庞尚鹏将童心比作树蒂,若树蒂损坏,果实必坠。他以韵文形式著《训蒙歌》,作为子孙训课五岁童子的教材,旨在培养孩子心性,防患于未然。
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心智逐渐健全,思维最为活跃,亟需精心引导与栽培。唯有在幼时通过家文化的浸润,奠定坚实的道德与学识基础,培养其孝悌、诚信、勤俭等传统美德,方能使其在未来的道路中茁壮成长,根深叶茂,成为德才兼备之人。
郭心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