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山西发布

支持发展数字农业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 实习生 郭添瑜)3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新闻发布。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空白,为我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法规层面的依据。《条例》共9章49条,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机装备支撑,支持发展数字农业,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条例》规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实施农业特优战略,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完善有机旱作农业技术体系,推动有机旱作农业高质量发展;依托红色资源、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和特色资源,推动农业和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
  《条例》紧紧围绕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引导和支持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
  《条例》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建立健全人才入乡、返乡激励机制,支持和引导农民参与地方劳务品牌建设,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规划建设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促进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03-26期

  • 第2025-03-25期

  • 第2025-03-24期

  • 第2025-03-21期

  • 第2025-03-20期

  • 第2025-03-19期

  • 第2025-03-18期

  • 第2025-03-17期

  • 第2025-03-14期

  • 第2025-03-13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