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立足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和文物保护的现实需求,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作出科学系统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为新时代革命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和革命文化传承发展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
一是从国家治理和制度安排上,明确规定文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二是从发展理念和工作要求上,明确规定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
三是从革命文物保护范畴和实施主体上,明确规定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的文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
四是针对文物资源的普查调查和资源管理,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全面掌握文物资源及保护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对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的动态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五是围绕加强文物资源的价值挖掘和文化传承,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六是围绕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科学研究、科技融合、社会参与,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开展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文物保护技术,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加强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鼓励开展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推进文物资源数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鼓励开展文物利用研究,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
七是围绕统筹协调文物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制定有关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有关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本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在旧城区改建、土地成片开发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事先组织进行相关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及时开展核定、登记、公布工作,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建设性破坏。
八是围绕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和教育功能发挥,明确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向社会开放。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开放,采用多种形式提供科学、准确、生动的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鼓励和支持文物收藏单位收藏、保护可移动文物,开展文物展览展示、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等活动。
九是围绕文物安全与管理责任,明确规定因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有关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南丽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