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田晓瑛)近日,太原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办法及录取规则等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招生对象:
民办小学:招收本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民办初中:招收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本市户籍且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范围: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及有本市小学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除外)和未网上报名的学生。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方式保持不变。
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8:00至7月14日18:00,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学校,具体渠道包括:手机端:通过“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或“我的太原”APP(义务教育招生)进入系统,选择“我要上小学”或“我要上初中”。电脑端: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 taiyuan.gov.cn)或山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 sxzwfw.gov.cn),进入对应招生系统办理。
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补招;报名人数超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多胞胎可自愿选择捆绑摇号,派位工作由属地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在学生及监护人自愿前提下接收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意愿直升人数超初中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确定结果;少于计划的,空余计划按报名情况实行注册或派位入学。
派位结束后2日内需完成录取手续,未按时办理的视为放弃资格。学校需将录取名单(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校长签字并盖章)及学位确认表报属地教体局审核,录取学生将收到加盖学校公章的通知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办理入学的学生,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未被录取的,由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