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快读

牛上高速“遛弯”被撞伤 交警:饲养者负全责

  牛“遛弯”上了高速公路,被撞伤,车辆损坏,饲养者不仅要承担自己的损失,还得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8月3日,山西高速交警通报了这起事故。
  8月1日18时许,高速交警二支队二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二广高速大同方向山阴收费站出口匝道处有一只牛进入高速,车辆避让不及,已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拥堵,情况十分危急。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损坏,于应急停车带中停放,饲养人也赶到现场,将牛赶到路旁。
  原来,饲养者放牛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未及时发现牛从高速旁缺口处进入高速公路。牛在高速公路从第三车道“不慌不忙”走到第一车道,其间,有两辆车及时刹车,未引发交通事故。当牛走到第一车道时,一辆车避之不及,将牛撞飞到中央护栏,造成车辆右前灯损坏,牛后腿骨折。随后,民警对饲养者进行了批评教育,饲养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属于全封闭式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和牲畜上高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居住在高速公路两侧周边的村民,切勿在高速公路处放养牲畜,同时要做好圈养动物的管理,防止牲畜出逃。驾驶人在行车中遇突发情况,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求助。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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