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辛戈)8月17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制度创新、科技赋能和精准帮扶,推动社区矫正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为平安山西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据悉,五年来,我省构建“1+19+1+1+ 1”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管理局全覆盖。针对县级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因地制宜探索出县级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模式。即:社区矫正管理局作为执法主体,社区矫正中心作为实施社区矫正的执法场所,受委托的司法所负责对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社区矫正相对于监狱管理自由度较大,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智慧才能达到矫正效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向智能化、精准化方向迈进。例如,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覆盖全省117个县(市、区)的基础上。近年来,按照司法部要求,省司法厅积极推进县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目前专项资金已下达至78个县(市、区)。此外,省司法厅还结合全省实际,统筹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力配置,协调监狱、戒毒民警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当中,并将具有法律、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基层执法一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不断健全,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全省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社区矫正新方式。当前,全省的社区矫正工作已经逐步走向法治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