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文博

文物拍卖不能踩法律红线

  •   近年来,文物拍卖市场愈发活跃,但文物拍卖需谨慎,从资质准入到标的审核,从信息披露到法律责任,每一步都有严格的法律约束。这篇文章,我们将结合案例场景,带大家理清文物拍卖的法律红线。
      没证能拍卖文物吗?
      某拍卖公司看到文物拍卖利润高,未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便组织“古董专场”,结果被监管部门查处。根据《文物拍卖管理办法(2020)》,文物拍卖属于特许经营,必须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若违规出租、出借或转让许可证,不仅违法所得会被没收,还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文物拍卖不是“有场地、有拍卖师”就能干,资质是第一步门槛。
      拍卖问题文物会怎样?
      王女士花80万元拍下一枚“清代官窑瓷瓶”,后经鉴定为现代仿品,且该瓷瓶真品实际是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根据《拍卖法》第七条,法律禁止买卖的物品,如涉案文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三条更明确,文物拍卖企业不得拍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若拍卖公司明知是禁止拍卖的文物仍组织拍卖,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买家则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要求拍卖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故意隐瞒文物来源。
      案例提示:拍卖公司有义务审核标的合法性,买家也需警惕“捡漏”陷阱,拍前可要求拍卖方出示文物审核文件。
      拍卖“没说清”能索赔吗?
      李先生竞拍一幅古画,拍卖公告仅写“清代画作”,未提画心有修补痕迹。收到后他发现画心破损严重,要求退货被拒。根据《拍卖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拍卖人、委托人必须向竞买人说明拍品瑕疵;若未说明,买受人可依据《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要求赔偿,诉讼时效1年。但如果拍卖前明确声明“不保证真伪或品质”,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案例提示:拍卖公告不是“免责天书”,关键看是否如实披露了已知瑕疵。
      文物拍卖“三必须”
      文物拍卖必须持证经营:文物拍卖企业需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禁止出租、出借;文物拍卖必须合法拍品:根据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不得拍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拍卖前需经省级文物部门审核;文物拍卖必须如实披露:拍卖人、委托人需向竞买人说明拍品来源和瑕疵,否则可能担责。
      文物承载历史,拍卖更需“守规矩”。无论是从业者还是买家,了解这些法律红线,才能避免“拍”出纠纷,让文物交易真正“活”起来、“稳”下去。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孙佳森 综合整理
      (据公众号“律途书话”文章整理)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11-21期

    • 第2025-11-20期

    • 第2025-11-19期

    • 第2025-11-18期

    • 第2025-11-17期

    • 第2025-11-14期

    • 第2025-11-13期

    • 第2025-11-12期

    • 第2025-11-11期

    • 第2025-11-10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