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那么,如何激发企业安全内生动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以强化监管促企业履责
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目的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而不是保姆式包办。保姆式监管固然能在短时间内让企业重视安全,但长期下来就容易使企业的安全工作亦步亦趋,缺乏主动性。更有一些企业,在安全方面成为“巨婴”,一切指望着监管部门的检查。基层监管部门的力量有限,如果把大部分精力花在日复一日替企业查问题找隐患上面,那就可能会顾此失彼。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要倒逼企业在安全投入、机构设置、人员培训等方面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重视安全不是体现在喊口号上,如果企业在安全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能够增加投入,企业安全会更有保障。
以优化执法促隐患整改
目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较为完善,每一条问题隐患都能找到相应的条文与之对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现状和实际,都存在不同情况的问题和隐患,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但这在实际工作中有时难以落实。
要高度重视执法对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以执法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按照规定认真编写年度执法计划,执法计划要严密详细,具体检查哪些企业、检查的频次、检查的人员有哪些、检查的地方是什么、检查的结果要怎么处理等,要列出清单、严格审核,要留有整改时间让企业整改,除非发现重大隐患,不能一停了之、一罚了之。同时,在罚款上要慎重,罚款既不能追求上限处罚,肆意加重企业负担,也不能蜻蜓点水,起不到震慑作用。罚款既要有度,也要有标准。
以引导教育促员工自觉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监管正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为了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每一次安全事故,受到最大伤害的不是企业股东,而是企业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员工是安全工作的利益攸关者,做好安全工作的最大受益者是员工。
要做好安全工作,必须依靠员工。要将企业员工从被动的“要我安全”转为主动的“我要安全”。在日常对企业的安全监管中,要把对企业员工的教育、宣传、培训等放在与安全隐患排查同样重要的位置。要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监管部门进企业开展安全监管等工作时,可以邀请员工代表参加和监督。要研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员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个动态的过程,安全生产存在于企业发展的整个阶段,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不断创新并提高安全监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实现动态平衡。(《中国应急管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