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煜)近年来,晋城市中院坚持“一年强基础、两年抓提升、三年创品牌”的目标,积极探索“融支部”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有效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实现了党建和业务双提升。该院先后被确定为“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四项省、市级党建工作创新示范点,多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审判执行质效连续三年保持全省法院第一方阵。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院上下的努力付出,工作中,该院坚持以“思想融合”为先行驱动,在凝聚共识上下功夫。一是在理念培塑上融合。在全省率先制定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坚持审判权、管理权、监督权在党的领导下一体推进,确保独立审判与党的领导相统一、与监督管理相统一。通过党员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入职入额宣誓等活动载体,增强党员身份感,把党建效应辐射到日常生活工作中。二是在素能提升上融合。2017年经市委批准成立市委党校分校,以法院分校为依托,举办学习大讲堂、党务干部培训班。持续开展“九个一大比武”,专家型法官走上市委党校讲台,迈向市政府常务会议发言席。三是在制度落实上融合。确定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主题党日,除“三会一课”等规定动作外,还将最新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学习交流、案件质量评查等司法审判业务作为一个固定环节。制定并落实政治责任清单、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院庭长监督案件清单,把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化、项目化。
晋城中院坚持以“组织融合”为力量驱动,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党建工作格局。院党组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制定《关于加强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建立日常联系、课题调研等七项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设计,明晰中院党组与基层法院、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的党建责任和工作机制,高标准推动组织架构的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二是配强机关党委力量。由党组副书记担任机关党委书记、政治部主任担任副书记,配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党委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专职+专班”的党务干部架构已经形成。三是优化一线支部设置。强化干部“一岗双责”,根据司法改革要求组建团队并在每个团队设置党支部,院班子成员既担任业务团队长又负责指导、督促所在支部党务工作,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党小组长全部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既抓中心工作,又抓党建工作,实现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有机融合。
该院还坚持以“工作融合”为战略驱动,在打造品牌上下功夫。一是注重谋划部署。实施重点任务“挂图作战”,实行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市委重点工程法律服务、入企服务等工作,实现了行政机制单向推动工作,向党组织、行政双向机制推动工作转变。二是开展品牌创建。各支部结合本团队岗位职责提炼工作法,打造“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第四党支部推行判前五类案件留痕监督、判后四类案件质量评估的“审判管理五四工作法”,为破解放权与监督难题探索了新路径。2019年,全市法院一审改判率从6.3%降至5.0%;发回重审率从1.9%降至1.2%,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全院十个党支部有七个支部的品牌创建成果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在国家级媒体刊载。三是释放党员效应。开展“党徽戴胸前,工作走在先”活动,党员干警挑重担、办难案。疫情期间,全体党员积极请战,走向防控一线,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受到带动,41人提交请战书,9名干警火线递交入党申请书。党员法官云上开庭、入企进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好“六保”工作,帮助“红太阳”等一批危困企业渡过难关。仅2019年就有10名干警入党,充分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在抓好工作的同时,该院注重对党员干警的考核和激励,坚持以“考核融合”为导向驱动,在形成长效上下功夫。一是以考核倒逼工作。为避免年度述职“一述了之”的闯关心理,考核机制由单一变多元。实施“433”考核法,变年终一次考为每年四季考,变单考个人为个人、党小组、党支部三类对象考,变单考业务为党务、业务、重点任务三项内容考。制定《党支部星级创建考核细则》,采用“自查、互评、审定”考核法,要求述职报告持续“照镜”、反复剖析,点评意见见人见事、直击病痛,为支部工作“精准画像”。二是以督查化解问题。以“六个常态化”监督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过问案件登记、作风纪律养成等内容的日常督导检查,把党建督查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指挥棒”和“施工图”,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支部星级创建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党组织“神经末梢”。三是以“实惠”激励干劲。坚持导向与结果应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注重从重大任务和日常实践中考察、识别、使用干部,大胆使用攻坚干将、热血小将,让优秀者脱颖而出、无为者露出“尾巴”。在评先评优、法官遴选、晋级晋职时,将党务工作履历、工作实绩荣誉作为重要考量。今年,5名新任部门负责人成为直接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