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张秋红)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343”工作思路,促进“靓城提质”三大行动,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临汾市城市管理局将于10月1日起,在临汾城市规划区内开展停车秩序联合整治行动。
按照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管理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城市管理部门对违规停车行为进行粘贴提示单工作,以维护城区良好停车秩序。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驾驶人员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和安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阻扰、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