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狄红生 通讯员曹丽丽)为进一步落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9月28日,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宣传科民辅警,对客运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民警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要求定期检查车辆,坚决杜绝带病、拼装改装、逾期未检验等车辆上路行驶;加强驾驶人日常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杜绝驾驶人出现酒醉驾、超速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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