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的林某是全职太太,家中的开支全靠丈夫一人打拼。原本生活过得平平淡淡,突然间丈夫变得出手阔绰。林某得知实情后,作出了错误的选择。日前,三门县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洗钱案。
林某与徐某结婚后,家庭生活开销的费用都由丈夫徐某转到自己账户。到了2017年,徐某给的生活费突然比以前多了不少。在一次与儿子的视频聊天中,林某发现丈夫在赌博,追问之下才知道丈夫在外开设赌场。明知丈夫“捞偏门”赚钱,林某却没有阻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林某在明知以其丈夫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从事放高利贷、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仍受徐某指使,提供其本人、其养父及其子的银行账户给徐某,用于该组织流转犯罪所得资金使用,银行账户内流入相关资金累计达900余万元,流出相关资金累计达900余万元。另查明,徐某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等一案,经认定,相关违法犯罪所得9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据悉,该案是台州首例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洗钱的案件。
法官说法:根据刑法第191条,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因此,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所实施的财产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也是洗钱罪的对象。
现实中,特别是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转移与其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均可能涉及洗钱。打击洗钱罪,是维护金融安全、斩断严重犯罪“再生血源”的利剑,反洗钱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
张宇洲 王婕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