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扔了一个烟头,竟酿成一场火灾,肇事者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近日,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外通报了这起案情。
事发当晚7时26分许,侨英街道一高层住宅小区55号楼28层浓烟弥漫,堆放在电梯厅东侧的编织袋等杂物燃起熊熊大火。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8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消防救援人员迅速组织疏散楼内居民,扑救大火,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火从电梯厅东侧的杂物燃起,事有蹊跷。消防火调人员和辖区派出所民警立即调取物业公共视频查看,其中一段视频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发生火灾的13分钟前,一名男子抽着烟从17楼进入电梯,上行至28楼,电梯门打开后,男子一边走出电梯,一边将手里的烟头一扔,而烟头就掉在电梯厅东侧的杂物上。再仔细辨别,抽烟的男子正是居住在这栋楼的住户蒋某。消防、公安人员依法传唤蒋某进行询问。蒋某承认,火灾发生当晚,他接到住在28层的朋友的电话邀请后出门串门。嗜烟的他在电梯里也还抽着烟。出电梯时,他随手将烟头丢掉,就进了朋友家里喝茶聊天。大约过了20分钟,门外突然“砰”的一声响,烟雾从门缝中飘进室内。这时,蒋某和朋友才发现,门外电梯厅里已经烧了起来,自动喷淋灭火装置也启动喷水。看着火势和烟雾越来越大,蒋某和朋友赶紧离开。
根据调查认定,火灾系蒋某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向杂物引起,蒋某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蒋某被行政拘留。
据《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