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起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
当天上午,豆村执法站民警在巡逻执法过程中接群众举报:在李家寨村附近有一辆农用三轮车车厢载人,很不安全。接到举报后,执法站民警迅速出警,在省道213线40公里100米处将朱某某驾驶的违法载人农用三轮车拦停,发现车厢内乘坐两人,存在风险隐患,民警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三轮车车身喷涂“严禁载人”标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朱某某处以200元罚款。
赵丽 郑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