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张艳)4月21日上午,晋城市某村村委办公室里,在进行一场特殊的现场会。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城区人大、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齐聚一堂,与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共同化解申请人李某某父子与某村村委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引起的执行案。
申请人李某某父子原来的房产被村委集中拆迁,双方因拆迁安置补偿有争议,案件经一审、二审、再审后,最终确定村委向李某某交付195平方米房屋,向李某某父亲交付87平方米房屋的两个判决。
两案进入执行阶段,一个难题摆在了执行干警的面前:村里可以交付给李某父子的是面积为300平方米的一套房屋。而李某某父子不想要300平方米的房子,理由是两个判决应得两套房,且因婆媳关系紧张两套房产不能在一栋楼里。经执行局调查,村里确实无适合的房屋可供执行。李某父子想要其他房子的愿望无法达成,执行陷入僵局。
晋城市城区法院执行局为办结此案,多次给双方做工作,给出多种执行方案,无奈做不通双方工作。李某某父子因拿不到想要的房子,多次上访,该案变成了一个“骨头案”。
为能拿下执行重点案件,城区法院创新思路,想出邀请人大、政协、政法委代表合力执行的办法,希望凭借这些部门的力量,共同化解执行难案,而李某某父子执行案就成了第一次尝试。
4月21日,城区法院邀请市中级法院及城区人大、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一起到某村村委,与城区法院干警一起化解这一难案,这些部门的参与,既是合力化解,也是对执行工作的见证,更是对城区法院的监督。
在现场会上,大家向李某某父子和某村村委讲法律、讲道理,最终,在在场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某村村委达成和解协议,由该村村委向第三方公司置换出面积合适的房产交付给李某某父子,一件历时一年的执行难案得以圆满化解。
此案是城区法院汇聚执行合力化解执行难案的初次尝试,也是城区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
晋城市城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贺进武表示,城区法院将逐步探索与各监督部门形成执行合力,力争实现“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大格局,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充分实现,法律权威与尊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