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人民法院

阳泉城区法院为困难当事人上门立案

  本报讯(通讯员崔力)近日,阳泉市城区法院法官亲自到当事人裴某家中,为其提供立案服务并帮助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立案程序。
  阳泉市城区法院接到平定县柏井镇张家岭村一村民来电,称自己想通过法院要回在阳泉市城区打工时被拖欠的工资,但不懂法律及立案程序,家住的也很偏僻,经济困难,无固定收入来源,无车辆通行。在了解案情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该院立案庭庭长徐慧庭当即决定给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并按规定积极为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次日,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贾常选带领立案庭、诉讼调解中心干警专程前往当事人住处,为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将当事人诉讼须知、当事人诉讼风险提醒书、受理案件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原告手中,同时也将院长审批的诉讼费缓交手续交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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