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传真

醉酒后任性跑 构成危险驾驶罪

  8月20日,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一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1时许,执勤民警在城区大佛路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整治时,发现车牌号为晋M7***2小型越野车突然停止不前,欲掉头驶离。民警将其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王某某涉嫌醉酒驾驶。经进一步血检,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05mg/100ml。
  据王某某交代,当晚和朋友吃饭时喝了些酒,饭后驾车回家途中,突然想去KTV,没想到刚进入县城大佛北路,就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其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李东兴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1-08-24期

  • 第2021-08-23期

  • 第2021-08-20期

  • 第2021-08-19期

  • 第2021-08-18期

  • 第2021-08-17期

  • 第2021-08-16期

  • 第2021-08-13期

  • 第2021-08-12期

  • 第2021-08-11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