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晋中市法院聚焦聚力群众所需所盼,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多措并举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上展现新作为,体现新担当,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得到释放,人民群众分享到了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新成效。
晋中中院
实地勘察取证 二审终被维持
近日,榆次区秋村村委会为晋中市中院法官送来锦旗,对法官在案件办理中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表达感谢。这是一件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该案件自2013年进入审判程序,因案情复杂,历经八年五次审理,最终尘埃落定。
其间,案件被省高院发回重审,中院法官韩敏承办该案,经庭前证据交换、开庭审理、厘清双方争议焦点,合议庭成员主动前往秋村实地调查、现场取证,最终依据双方证据作出裁判,依法维护了秋村村委会合法权益。日前,中院二审裁判结果被省高院维持。
榆次法院
法庭“搬”进家门 矛盾巧妙化解
榆次区法院法官卫巧云受理王某与张某离婚案,但一直都无法联系到张某,卫巧云根据其提供的线索,利用下班时间多次驾车去医院和张某母亲的住所地进行寻找,但始终无法联系到张某,卫巧云只能随身带着送达文书,隔三岔五就去张某家附近瞧瞧有没有人在。终于在6月的一个晚上,看到张某家中亮起了灯……
卫巧云将法庭“搬”进当事人家中,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向法官倾诉、表达诉求,途中为避免周围邻居闲言碎语,卫巧云和书记员身着便装骑着共享单车登门,到达当事人家中才又换上了制服开庭。
法官的细心与真诚感动了双方,缓和夫妻之间的对立情绪,庭审现场和调解工作异常顺利。夫妻双方重归于好,发自肺腑地说,他们感受到的法律不是冰冷与无情,而是司法的理性与温情。
介休法院
及时查控协调 执行案件和解
2015年,申请人谭某承包并完成了被执行人某公司的工程,而绝大多数工程款未得到偿付。经信访、诉讼等途径,被执行人依旧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介休市法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实施网络查控,发现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该公司已停止生产,自身负债过多已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困境,执行干警多次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协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认识到法院司法为民的决心后,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并同意法院提出的还款方案,双方当事人达成“现金+车辆”的执行和解协议。
左权法院
法官下沉劝说 离婚夫妻和好
原被告双方于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双方于2007年分居至今长达14年之久。近日,原告诉至左权县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该案被受理后,开庭之日,被告拒不到庭。法庭工作人员随即到被告居住地做其思想工作,并再次安排了开庭,但开庭之日被告仍未到庭。承办法官主动联系村委会负责人,决定到其住所地开展工作。
法官来到被告家中后,被告对法庭工作人员置之不理,经法官、村委会干部、女儿、邻居等悉心劝说,被告心有悔悟,感到夫妻和睦、儿女双全才是家庭幸福的源泉,矛盾的根源是双方缺少沟通。于是,被告主动向原告认错求得谅解。原告撤诉,夫妻双方重归于好。
祁县法院
法警当场“擒获” 欠款顺利执结
袁某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寇某诉至祁县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确认由寇某给付袁某42674元。
判决生效后,寇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袁某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多种形式传唤寇某到庭接受调查,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生效判决分文未付。
7月21日,执行干警接到袁某的举报电话,将被执行人的地址锁定,执行干警一行四人果断出击,一个小时抵达被执行人所在地(太原)。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袭击,寇某束手就擒。执行干警未急于采取强制性措施,先反复做寇某思想工作,寇某终于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四处张罗筹款,于次日凌晨3时许将款筹齐,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通讯员孟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