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建峰 通讯员宋芳)9月13日下午,大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大同市禁牧休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颁布施行,就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条例》主要包含科学划定禁牧休牧范围,规定实行禁牧休牧的区域和期限;规定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禁牧休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对违反《条例》的处罚等方面的内容。全市禁牧区域范围为:新造林地、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和封山育林区;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以及生态脆弱区的森林和草原;严重退化的天然草原、高山草甸等区域;自然保护区。休牧区域范围为:种植5-7年以上,已经成林的工程和保护区域,包括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和太行山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区域;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厂矿区绿化、环城绿化等造林绿化工程区域。休牧期限一般为4-7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