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三区两县居民区、河道等处垃圾7万余吨;整改82台自动售货机、101台现售饮水机证照不全等问题;解决多处窨井盖、雨水篦缺失,路灯不亮及非法排污、噪音、扬尘和无证办学等问题……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阳泉市检察院努力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融入每一项检察工作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圆满解决79件群众关心关注的烦心事、忧心事,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河道隐患清除 生活环境变美
“现在我们上学的环境变好了,安全隐患也清除了,每天上课的心情也更好了。”盂县第一中学的学生,在看到校门口河道的变化后欣喜地说道。
盂县第一中学是阳泉市乃至全省的重点中学之一。不久前,阳泉市检察院在一次履职中发现,盂县第一中学校门口冷泉河段非法堆埋天然气管道侵占了一半河道,不仅严重影响河道行洪,还存在重大天然气燃爆风险,严重威胁着6000余名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河道两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盂县冷泉河滨水空间环境治理主河道疏导惠民工程的顺利推进。社会多有反映,希望早日解决,但从2012年至今,仍未能清理整治。
发现该案件线索后,阳泉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刻指定专门的检察官办案组直接办理。阳泉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廉允部署、协调、办案,明确要求公益诉讼部门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公益诉讼解民忧作为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体现,切实办好案件,为群众解决问题。
经过周密调查核实,阳泉市检察院向盂县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整改非法侵占河道问题,确保行洪及天然气运行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当即与有关单位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检察建议。但由于天然气管道处于运行中,施工场地在河道内,且隶属省天然气公司,整改技术难度大,安全标准高,存在当前及后期安全风险。
为尽快圆满解决问题,阳泉市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阳泉市河长办、水利相关部门多次座谈沟通、实地查看,并联系山西省天然气公司协调解决,最终促成山西省天然气公司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制定了《盂县——阳泉输气管道盂县一中段局部降管方案》,明确工程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作业流程和天然气泄漏及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等,顺利组织实施整改工程。
本次工程将原在河床上直接铺设管道堆埋约3-4米的1000余方覆土清除,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施工,就地下挖河床3-4米,降管铺埋,总长度达100余米,整治河道200余米,保证了天然气安全运行,排除了河道行洪隐患,美化了河道周边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道路修整平坦 出行安全顺畅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道路的平整完好关系着群众的出行安全。阳泉市平阳街是连接城区、矿区和郊区之间的东西方向城市主干道,来往车辆密集,承担着重要的道路通行任务。2020年冬季以来,位于新城大桥下的平阳街因管道施工导致路面破损塌陷,产生宽约1米、长约40米的洼地沟渠,同时有近100米的人行道损毁。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该破损塌陷路面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严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速度和安全。尤其在雨雪天,路面被积水覆盖,过往车辆不易发现,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路挖开了,却没有人管,风一刮全是扬起来的土,给我们的出行和生活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附近的居民怨声载道。本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理念,阳泉市检察院在发现平阳街路面破损塌陷问题后,立即组织第六检察部干警实地查看路面情况,进行拍照摄像取证,统计核实通行状况,多方调查道路建设维护责任单位,迅速确定行政主管部门。
今年3月,阳泉市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阳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了送达仪式。阳泉市检察院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新城大桥下平阳街路面破损塌陷问题进行处理,督促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照城市道路维修、养护技术规范对该处道路进行维修养护,恢复道路平整,保持路面完好,加强道路维护监管,保障行人车辆通行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予以诚恳接受,迅速进行部署,责成责任单位对破损塌陷路面进行抢修,组织专业队伍,调用大型机械,按照道路维修养护相关技术规范,对破损塌陷路面进行填充夯实,强化筑牢路基,铺筑沥青材料,恢复路面平整完好。一个月后,新城大桥下因施工导致破损的近200米平阳街路面及人行道路已全部完成修复,路面重新变得整洁平坦,行人车辆畅通无阻。
成立心理工作站 让孩子心有依靠
今年7月,阳泉市检察院的未检干警在平定工作站对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做了一次心理访谈,并对其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使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紧张焦虑情绪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后期,检察干警在工作站为该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持续的心理辅导,将工作站更加充分地利用起来,帮助他走出阴影,更好地回归社会。这是阳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工作站——平定工作站成立后进行的首次访谈。
今年年初,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司法机关内接受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都存在阻抗心理。对于涉案未成年人来说,将心理咨询、治疗服务设立在她们熟悉的学校环境,能够更好的打破这种阻抗,也更有利于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长期有效的心理救助。为更好地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救助,阳泉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中级法院和团市委,共同研究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救助工作事宜,在创新“3+ 1+N”发展模式,即“检察院、法院、团委为代表的3方力量+1个学校主体+多个专业的心理团队、社工团队等社会群团”模式的基础上,指导平定县和矿区成立了阳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平定工作站、矿区工作站。
今年5月,平定工作站和矿区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诉说心声、疏导情绪、陪伴成长的平台。平定工作站和矿区工作站分别位于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和阳泉市第十一中学校,由相关县(区)检察院、法院、团委共同承办建立,利用学校现有场地、设备、队伍等资源,依托睿泽心理工作室、阳泉市心理协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等专业心理咨询团队,配有专兼职心理工作者,设置心理咨询室、情绪宣泄室、团体活动室、艺术治疗室等相关功能,整体风格简约温馨,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系统的心理辅导。工作站成立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前期心理疏导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积极联系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计划在未成年人放假时间,依托工作站这个平台,针对所有有求助意愿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和亲职教育。
“心理健康发展中心是一个系列工程,首批工作站试运行一段时间后,我们将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继续指导其他县区建立相应的工作站,帮助到更多需要心理辅导的涉案未成年人。我们也希望借此能影响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中,建设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立体化的保护体系。”阳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郭志燕介绍道。下一步,阳泉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检察守护。
本报记者孔维佳 通讯员王紫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