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荣县法院汉薛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果客和果库的仓储合同纠纷。
原告张某系买卖水果的果客,被告某果品经销公司常年经营果品、蔬菜、农作物的收购、储存及销售。今年8月中旬,原告张某陆续从皇甫乡某村收购了1700多件桃子并存入被告果库。8月18日,原告张某从被告果库出库近200件桃子运输至外地的水果市场出售,结果销售的100余件均有不同程度的变软变质现象。原告随即查看储存的剩余桃子,均已变软变质。双方因损失问题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诉至万荣县法院。
接到案件后,该院汉薛法庭负责人张鹏伟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实地查看。在理清事情原委后,张鹏伟决定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由于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差距过大,未能达成协议。遂该案于一周后开庭,在乡镇司法所与万荣县法院特约调解员的共同参与下,张鹏伟分别从原告张某的举证方面及被告果库的声誉方面,耐心地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均做出让步,达成了一致协议。
通讯员聂向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