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近日通过了《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9月1日起,禁止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进入课堂。这是福建省“小切口”立法的又一次探索和尝试。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规定》对于保护学生正常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很有必要。这个立法项目回应了学校和家长的普遍关注,将有力地推动学校依法治校。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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