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狄红生)中秋节期间,各种自制散装月饼多了起来,这些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是否规范,联想到近期办理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干警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进行再次排查发现,均已张贴了完整信息的食品标签。尧都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推动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及预包装食品销售规范化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3月,尧都区检察院在对辖区预包装食品经营情况进行线索摸排中发现,部分超市、便利店所销售的预包装面包、糕点等食品,有的外包装上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安全信息,有的在同一食品上张贴了两张不同包装日期的标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为了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干警又随机排查了附近多家超市、便利店,发现这种情形不止一处。为切实堵住食品安全风险,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尧都区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制作检察建议书,并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部分超市、便利店存在预包装食品上标签张贴不规范的行为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并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对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部分超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对其销售的散装食品增设散装食品标签,并进一步向经营商户和广大群众宣传了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无小事,标签信息正“身份”。尧都区检察院将联合侦查机关、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以检察监督触角的主动延伸,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公益保护检察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