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文博郭海珠)近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一中队在芦北线3公里200米处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普通三轮摩托车涉嫌违法载人,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停。
经核查,驾驶人张某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讯问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其一身酒气,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数值为57mg/100ml。经了解,张某建称,中午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三轮车上拉的是他妻子,为了图方便,饭后便开上三轮车准备去做核酸,没想到刚上路就被民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400元的处罚。同时,执勤民警对张某建夫妻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