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狄红生)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襄汾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大邓派出所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
经查,10月7日,襄汾县大邓乡居民李某某违反规定,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举办宴席,致使人员聚集,造成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被襄汾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各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