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了我这么大忙,救助基金真是雪中送炭。”近日,伤者王某某妻子到沁源公安交警大队事故救助基金服务站,感谢民警帮助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渡过难关。
9月18日18时20分许,当事人王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登记注册的二轮摩托车沿上霍线由东向西行驶至上霍线12km+900m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肇事车辆驾驶人驾车逃逸,当事人王某某受伤。由于医院救治费用较高,伤者家属一时难以筹得费用。就在家属一筹莫展之际,民警积极向当事人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主动收集相关手续,成功为其垫付23211元医疗费。
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功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同时,真正帮助了事故受害群众,真正达到了解民忧、惠民生,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目的。
通讯员梅涛 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