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不但没有去寻找自己婚姻失败的原因,反而完全怪罪于对方,心存报复之念,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易某离婚后产生报复男性、骗取钱财的想法。她通过抖音、微信等社交软件及搭讪路人等方式,主动添加男性微信,与多名男性聊天时发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告知对方自己处于离异状态,谎称只要与其谈恋爱便可见面发展成为情人,同时索要如5.2元、52元、520、1314元等具有象征意义金额的红包、转账,或要求对方支付外卖费、水果费,或向他人发送虚假住址,或以宾馆开房需要费用等方式向多名男性实施诈骗。易某通过上述方式,先后诈骗董某等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5502.48元及手机一部。案发后,易某被警方抓获。
刘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