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要闻

以“如我在诉”的情怀促社会和谐

太原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案

  本报讯(记者魏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且在刑事案件中占比较大。太原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主动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11月4日,太原市检察院召开“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侵犯公民个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
  2019年以来,太原市受理审查起诉此类案件共计2381件2935人,占审查起诉案件的10%。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比为82%。案件类型上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60%为邻里纠纷、情感纠纷、偶发矛盾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的办案效果,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太原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主动作为,以“如我在诉”的检察情怀,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在办案过程中,太原市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审慎办理案件,当宽则宽、该严则严,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犯罪行为。对初犯、偶犯、认罪悔罪,因情感纠纷引发的及被害人对案件引发具有明显过错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罚。对共同犯罪进行分策处理。
  太原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将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解决群众矛盾“烦心事”。今年3月以来,在检察机关办案阶段共计化解此类案件矛盾70件,占案件总量的约50%。太原市检察机关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促进刑事和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刑事和解工作提前至侦查阶段,及时督促公安机关在提起逮捕之前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及早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同时,太原市检察机关协调多方化解矛盾。通过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检调对接、诉前联调等工作机制,做到应调尽调、依法联动、止损促和,有效化解。
  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是太原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件小案中的目标追求,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检察履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太原市检察机关兼顾办案效率与公平,探索“小案快办”机制。晋源区检察院采用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听证、集中处理、集中司法救助的“五集中办案模式”,实现小案办理加速度。迎泽区检察院创新“三优”模式,将“小案”办理纳入评优选优的重要考察内容,督促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太原市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充分适用检察听证。通过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参与释法说理,更能消除双方对立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获得感、认同感,共计适用公开听证办理案件58件。同时,太原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探索不起诉案件考察帮教机制。对自愿认罪认罚,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联合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对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进行考察帮教,检察机关根据考察结果决定是否适用不起诉。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理念,太原市检察机关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司法救助合力。对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困难的当事人,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工作衔接,共计救助被害人10人。
  小案件就是大民生,案件能否公正处理、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化解,都关乎检察机关的办案质效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太原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厚植检察初心,在办理小案过程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能动履职,做深、做实、做细办案各环节,用心、用情办理小案,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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