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间也成为人们购物喜爱的一个“主战场”。近日,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利用直播间中奖来盗取他人直播平台账户虚拟币的盗窃案。经该院提起公诉,小安(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4月的一天,小王(化名)用一款直播App进入某户外主播的直播间,看到精彩处也会打赏一些虚拟币。根据直播间的回馈规则,每名打赏的粉丝会成为抽奖对象。
过了一会儿,系统发来提示:小王被抽中了。这时,一条私信发了过来,一个昵称为“小熊问道”的主播“助手”还加了小王的微信。“你把刚刚收到的验证码报给我,我这边后台再核对一遍中奖信息。”小王看到手机上收到了一个来自直播平台的验证码,不疑有他,就发给了主播“助手”。
“你在我们直播间消费的流水不够,发奖需要有一定的流水量。”主播“助手”让小王先充几百元的虚拟币来凑流水量,说到时发奖了会同时返还这笔钱。
小王看到中奖提示是系统发出的,就充了400余元。刚充值完毕,他就发现虚拟币不断减少,仔细一看,竟然是自己的账号在直播间不断消费抽奖。
很快,刚充的虚拟币就被消耗殆尽,自己也被拉黑了,惊觉被骗的小王赶紧报警。
检察官提醒
直播间中奖比起传统的网络中奖更具有即时性,容易被不法分子打时间差来实施诈骗、盗窃等犯罪。即便是真的被“馅饼”砸中了,也要格外小心,以免“馅饼”变成陷阱。遇到像上述案例的情况,一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可轻信陌生人消息,要多渠道核实消息的真实性,可以向直播间的主播大号直接询问,也可以向官方平台正规客服咨询,千万不要点击陌生人提供的网址或者随意泄露自己的账号、电话、微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更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汇款。
高敏 林杰荣 陆元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