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阳泉市发出首张“居住权”登记证明

  本报讯(记者孔维佳)近日,阳泉市民张某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办好的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自民法典颁布实施后,阳泉市发出的第一张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登记在阳泉市正式落地实施。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按照书面协议约定、遗嘱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设立的,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为养老用房保障、离婚后共同居住、继承后共同居住等现实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为保障特殊群体“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让居住权登记尽快落地实施,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借鉴其他地市经验,起草制定了《阳泉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程(试行)》,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为方便办事群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组织人员编写了居住权协议示范文本,市民办理前可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或“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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