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侯琼)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非法存储、运输、买卖、使用,不仅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还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11月13日,沁源县公安局中峪派出所查获了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当日7时许,石某驾驶皮卡车途经沁源县南石村到唐城工地干活,行驶至中峪乡南峪村口时被警方当场查获。经查,该车载有散装汽油4桶100升、柴油2桶360升,且石某无运输汽油的资质。经询问,石某对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已办结,石某被处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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