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人民法院

两面锦旗背后的“双倍”满意

太原市晋源区法院追回20万元汇款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一张薄薄的汇票代表的不只是钱款,更承载着持有人的辛劳付出。近一年来,经营轮胎经销部的杨先生拿着汇票却无法兑现,让本就周转困难的店更是雪上加霜。多次请求付款无果后,杨先生将出票人以及其余3名背书人告上法庭。
  太原市晋源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查明,杨先生持有的两张票据金额分别为1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及承兑人均为被告某城公司,汇票被某城公司背书转让后,又经过多次流转,最后于2021年7月5日,由某商贸中心背书转让于原告。上述两张汇票的出票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到期日为2021年11月25日。两张票据均已承兑,承兑人承诺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
  2021年11月25日、11月30日,原告两次通过银行申请兑付上述两张票据,票据状态显示为“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所有人)”。之后原告多次联系前手背书人,但票据始终无法兑付。查明案情后,法院判令出票人某城公司给付原告汇票票款20万元,并承担2021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其他被告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拒不遵照生效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晋源区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开启“总对总”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车辆、不动产等财产线索进行具体查询,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某城公司等的银行账户。发现被轮候冻结的被执行人账户有强制扣划条件后,立即进行扣划,将30余万元执行款及时交付到申请人手中。
  提出申请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拿到了执行款,这是杨先生万万没想到的。由于当时晋源区处于区域静默状态,执行干警无法采取线下执行措施,但仍然通过电话及时告知申请人案件进展情况,并不断给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督促执行。
  “作为民营企业主,我深切地感受到法院的公平公开公正,衷心地感谢法院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11月14日,杨先生给晋源区法院送去了两面锦旗,感谢审判法官和执行干警的公正裁判、高效执行。
  两面红色锦旗是当事人双倍的满意,更满载着当事人对法院沉甸甸的期许。最大限度、最快速度、最高质量解决好企业纠纷,让营商环境更加优化,让民营企业感受到司法温暖,法院人一直在路上。

本报记者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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