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毕浩)巡回审判,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就地解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家门口,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近日,左权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干警到石匣乡柳林村巨某家中现场开庭,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刘某与被告巨某结婚数年,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原告为此曾到派出所报案处理,也到司法所寻求过调解,均未果,遂到法院起诉离婚。
本着“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原则,该院速裁团队干警多次到被告巨某家中进行调解,对双方进行情感疏导,但由于被告巨某拒不配合,调解均以失败告终。案件转入审判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启动庭前调解程序,将诉讼文书材料邮寄给被告巨某,巨某签收材料后却并未在规定的调解时间出现。几经周折,通过村委会,承办法官终于联系上了巨某。了解到巨某行动不便,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其参加诉讼,承办法官与原告沟通后,决定将法庭“搬进”被告巨某家中,上门审理该案。经过法官一上午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