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1月17日,侯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柳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出庭公诉的是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学明,担任审判长的是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小明。
庭审过程中,杜学明不仅从全案证据角度出发,客观公正地分析论证了被告人的犯罪构成,同时为了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把身边小案用心办认真办,将庭审现场变为“教育课堂”,从法、理、情角度向被告人和社会提出警示:一是切莫贪占便宜,要诚实劳动。谨记“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的道理,要坚决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通过自己劳动获得的收入才最光荣。二是务必遵守法律,要杜绝侥幸心理。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对法律、对生命心存敬畏,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三是深刻汲取教训,要真诚悔过。涉案嫌疑人要真正从内心认识到犯罪的根源,勿自暴自弃,应自立自强;家人要给予鼓励和关怀,帮助其努力改造;社会请少些疏远与歧视、多点帮助与温暖,引导其重整旗鼓,重新做人。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真诚可以融化冰冻的心,足够的爱可以温暖整个社会。被告人侯某某当庭流下忏悔的眼泪,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柳林县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依法予以采纳并当庭宣判。
此次检法两长同庭办案、能动履职,是检法两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体现。
柳林县检察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同时,依法充分准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理情相融合,为促进社会治理、守护平安柳林建设贡献柳检力量。
李婧 王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