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要闻

抖音与微信朋友圈发表不实言论引纠纷

霍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   本报讯(通讯员李兵平)近日,霍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以公平、高效的司法实践既保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化解了双方矛盾。
      原告霍州市某水泥厂诉称,其所生产的水泥全部具有合格检测报告。被告李某某购买了该厂品牌的水泥,因施工后地面未凝固,其在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通过抖音平台、微信朋友圈发布诋毁原告企业声誉的内容,同时引起他人借此事恶意炒作,大量传播诋毁内容,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了解基本案情后,承办法官依法传唤原、被告到庭,开庭前,被告李某某表示发布抖音内容只是为了出一口气,并不知道会触犯法律,也没想到会对原告霍州市某水泥厂造成恶劣的影响。经承办法官释法说理,被告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自愿删除已经发布的侵权内容,并在抖音平台就此事发布澄清视频。原告霍州市某水泥厂对被告表示理解,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李某某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承办该案的法官称,作为现代社会传播媒介的网络空间,既是人们传播信息和交流的场所,更是一个健康有序的活动空间,应当受到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制约,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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