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宋晓芳 刘茜茜)今年以来,泽州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坚持多方协作、“一案三查”、因案施策、“全要素”办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质增效。自工作开展以来,泽州县检察院共成功化解行政争议13件,均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坚持多方协作,夯实化解基础。该院与泽州县行政复议局建立工作衔接机制,从县行政复议局获取线索5件,已成功化解争议3件。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协作联动,探索建立“多方联动、优势互补、多赢共赢”的复合办案模式。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的“联络员”“参谋员”作用,主动邀请其参与检察办案,提升化解质效。在办理某行政处罚争议化解一案时,针对行政相对人认为市场监管部门过当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该院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即县市场监管局法规和执法协调股股长,对案件争议点进行详细解释说明,与检察机关一同化解当事人心结,促成案结事了。
坚持“一案三查”,促进实质化解。通过查清案件事实,查明法律规定,查清当事人真实诉求,制定针对性的化解方案,精准化解争议。在办理李某某不服行政处罚一案中,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该院多次与县市场监管局沟通,最终该局准予李某某分期履行,后李某某撤回申请。
坚持因案施策,提升化解质效。对行政行为并无不当的案件,本着客观公正立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事人“家门口”。针对行政赔偿、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案件,采取类案指引、情绪疏导、与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调解等方式,促成以和解促化解。针对疑难复杂或当事人缠访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实现定分止争。在化解车某某诉县民政局行政争议一案时,该院邀请残联工作人员等举行公开听证,在社会各方的合力协调下,车某某同意息诉罢访。
坚持“全要素”办案,推进诉源治理。全面挖掘案件涉及的各类办案要素,强化“穿透式”监督。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作为“拓展点”,从定分止争“穿透”至对行政机关履职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将促进社会治理作为“延伸点”,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穿透”至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和能力,促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