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版:人民法院

长子法院携手调委会化解拆迁补偿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翟敏玲)为进一步提升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真正实现纠纷“止于诉前,解于萌芽”的治理目标,长子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南陈镇人民调解员委员会进行对接,通过联动联调,于近日在诉前成功化解一起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拆迁补偿纠纷。
  案件中的原告为南陈镇某村村民委员会,被告为该村村民冀某。被告冀某目前在村西一处房屋居住,同时在村中主巷道上另有一座土坯旧房,阻塞了交通,严重影响了群众出入通行及新农村建设。今年,该村又争取到乡村振兴扶贫项目,即硬化三条巷道,被告的旧房正位于其中一条巷道上。村干部多次与其协商拆除均无果,后又经网格员调解,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
  长子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运用多元解纷机制,与南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联合调解,争取稳妥化解该纠纷。随后,该院调解员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网格员去往该村进行调解。调解时,调解员和网格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根据案件性质、矛盾根源进行释法明理,使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反复多次耐心的说理,被告态度明显缓和,表示同意拆除旧的房屋,该村村委会也在不影响村容村貌和整体新农村规划的情况下,同意补偿被告宅基地,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在拆除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道路也已修通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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